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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朋資產管理公司推出電動車推廣專案,只要花六萬元投資可得到一輛電動車,每月還有二千八百五十元獎金,但本報接獲民眾投訴,花了二十四萬元買四組專案,前三個月雖有領得獎金,但自四月開始獎金沒有下落。記者實地訪查發現,該公司相關企業都已人去樓空。新北市消保官表示,也有接獲幾則民眾申訴,但業者都未出席調解,提醒民眾投資須多注意。報導˙攝影╱楊騰凱

新北市林先生表示,去年十二月經朋友介紹,透過經銷商向「利朋資產管理公司」購買電動車推廣專案,以六萬元價格取得兩輛電動車,其中一輛的使用權和產權歸他,另一輛則歸公司,而公司電動車會放在全台各大景點出租。

「怕有更多人受害」

林先生說,公司稱每月提供二千八百五十元獎金給他,一共給付二十四個月,算一算投資六萬元共可回收六萬八千四百元,和一台價值三萬元的電動車。
林先生指出,他自去年底共花了二十四萬元買四組專案,最初三個月給付獎金的日期雖有遲延,但都有收到,無奈自四月起完全沒收到獎金,撥打公司電話也無人接聽,「懷疑早就捲款落跑,擔心有更多人受害。」
記者致電「利朋資產管理公司」無人接聽,實地走訪公司登記地址,大樓管理員表示,該公司二月就搬離,截稿前無法取得回應。經記者查詢,登記在案的利朋關係企業還有兩家,負責人同為「何少德」,各為「利朋新能源工業公司」、「利朋雲端世界公司」,地址分別登記於新北市新莊區和中和區。


公司地址人去樓空

記者再走訪發現同樣都人去樓空。「利朋新能源工業公司」原址大樓管理員指出,該公司於三月搬離,有傳聞已倒閉;「利朋雲端世界公司」原址則在四月改成便利商店承租經營,店員表示租下店面時已是空屋,不清楚先前的承租情形。

投資電動車須當心

新北市消保官賴淑青表示,新北市法制局先前也接獲兩到三則民眾申訴,都是購買電動車專案後領不到獎金,但「利朋資產管理公司」從未出席協調,也未說明不到原因。賴淑青指出,公司未履行合約內容,也不出席協調會,受害人只能循民事法律途徑解決,提告求償,並提醒其他接觸電動車投資專案的民眾多加注意。

民事糾紛求償管道

★雙方和平協調解決
★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請求調解
★透過法院簡易庭聲請調解
★遞交起訴狀給法院民事法庭,經法官審理判決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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